[问答题]
阅读下面材料,根据要求写作文。
1968年,美国内华达州一位叫伊迪丝的3岁小女孩告诉妈妈,她认识礼品盒上“OPEN”的第一个字母“O”,这位妈妈非常吃惊,问她怎么认识的?伊迪丝说:“是薇拉小姐教的。”这位母亲表扬了女儿之后,一纸诉状把薇拉小姐所在的劳拉三世幼儿园告上了法庭。这位母亲提起诉讼的理由是:因为她的女儿在认识“O”之前,能把“O”说成苹果、太阳、足球、鸟蛋之类的圆形东西,然而自从劳拉三世幼儿园教她识读了26个字母,伊迪丝便失去了这种能力。她要求该幼儿园对这种后果负责,理由是幼儿园老师过早过多的灌输知识,扼杀了伊迪丝的想象力。该诉讼最后获得胜诉,幼儿园赔偿伊迪丝精神伤残费10OO万美元。这个案例也成为内华达州修改《公民教育保护法》的依据。现在美国的《公民权法》规定,幼儿在学校拥有玩的权利。或许正是这一规定,使美国在科技方面始终走在世界的前列,也使美国出现了比其他国家多得多的年轻的百万富翁。要求:用规范的现代汉语写作,不要脱离材料内容或含义,立意自定,题目自拟,观点明确,分析具体,条理清晰,语言流畅,文体不限,不少于10OO字。